依据《福州市委工作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厅关于印发〈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施行方案〉的告诉》(榕委办发〔2018〕27号),福州市文明和旅行局于2018年12月正式组成。将市文明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文明、播送电视办理责任和市旅行开展委员会的责任整合,组成市文明和旅行局,作为市政府作业部分,正处级,加挂市播送电视局牌子。
主要责任是:贯彻落实中心和省有关文明和旅行作业的方针、方针和法令和法规,拟定并安排施行我市文明和旅行作业方针和法规规章,统筹规划我市文明事业、文明产业、旅行业开展,深化施行文明惠民工程,安排施行文明资源普查、发掘和保护作业,保护各类文明市场包含旅行市场秩序,加强对外文明交流,推进中华文明走出去等。
工作地址:福州市南江滨西大路193号东部工作区4号楼4层/5-6号楼10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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